本报讯(通讯员:孙昊、王建新)5月21日是第三十三个全国助残日。为
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,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在助残日
来临之际,5月18日,一八一团司法所、团社区残联共同开展了以“关爱
残疾人,法律有保障,传递爱的符音”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。
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为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
体系,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”。活动中,司法干警为残疾人做了
二十大会议专题讲座。结合残疾人医疗纠纷、社会保障、劳动权益
等突出问题,进行了现场解答,并发放了《残疾人保障法》《残疾
人劳动权益》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法律援助宣传册等资料,引导残
疾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,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、向法律
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等途径获得公共法律服务。
“您好,我想问一下精神残疾人在工作中病发,现处于治疗过程中,那
该单位有权将他辞退吗?”“不能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,
劳动者因病治疗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,
而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参加工作的年限所定。”同时,司法干警、社
区残联干部走上街头、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活动,了解残
疾人家庭的生活需求,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与照顾,拉进了彼此之
间的距离,增进了联系和感情,又准确的掌握了残疾人的现状和需
求,加强残疾人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,关心残疾人的身心健康。参
加活动人员50人,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120份。
通过此次宣传活动,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提高了
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和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,为辖区的和谐稳定,营造
了良好的法治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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